問題詳情

三、甲男與乙女二人結婚後,因個性不合、感情不睦,自從生下丙女後,即一直未曾同居一處。甲男事實上與丁女同居,二人另生下戊女,甲、丁、戊三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多年。甲男為表示對丁女之真誠負責態度,乃先與乙女簽署經律師認證的離婚協議書後,再與丁女公開宴客舉行結婚典禮,但既未與乙女共同辦理離婚登記,亦未與丁女共同辦理結婚登記。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30 分)
【題組】⑴甲男與乙女之離婚,是否有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75746
統計:A(15),B(22),C(15),D(2092),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