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龜】評論
以下對於典型總統制國家的行政、立法二部門之互動關係的描述,何者正確?(A)總統不得對國會行使否決權~錯誤。→ 在「制衡機制」上,「總統制」下的「國會」對於「總統」具有「立法」、「預算」、「人事同意」、「彈劾」、「調查」等權可以「制衡監督」;至於,「總統」則可「否決國會通過」的「法律」等以為牽制,而國會則可以三分之二的超級多數推翻總統的否決。如此否決--反否決的制衡機制,固然有可能形成「個案式」的僵局。不過僵局也可能只是侷限在個案,而不是如內閣制下動不動倒閣、解散國會之天翻地覆大變動。尤其,總統制正是藉由承認某種僵局的無可避免,來迫使行政、立法兩權的不斷協商、溝通,以求化解僵局。*所以,此(A)選項應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