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wthron】評論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5條(參與政治活動之權限) 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 公務人員不得介入黨政派系紛爭。 公務人員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
【aptiva68】評論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605020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