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孝岳】評論
目前國內家庭暴力加害人團體處遇模式大都採用以女性主義理論為基礎的杜魯斯模式(Duluth Model;強調暴力源自男性對女性的權力與控制,藉由教育來改變成平等的對待模式)及個人心理層面的認知行為輔導教育方式(認為暴力是學習來的,所以藉由認知行為治療來學習非暴力的行為模式)為主[7]。但對於為數不少的女性家暴加害人[8,9],目前並沒有相對應的治療模式,Muftic 和Bouffard 的研究也指出女性加害人的治療重點與男性是不一樣的,不適合一體適用[10]。http://lms.ctl.cyut.edu.tw/sysdata/10/18210/doc/6c667fef6d054175/attach/75373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