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下列有關地政士開業執照效期及換照的敘述,何者正確?
(A)開業執照有效期限為 2 年
(B)開業執照有效期限為 3 年
(C)地政士於換發開業執照時,須檢附原效期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學校、團體完成專業訓練 3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D)地政士於開業執照屆期未換照者,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最近 5 年內完成專業訓練 30 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重行申領開業執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2609
統計:A(4),B(2),C(90),D(1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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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s8077】評論

地政士法第8條:開業執照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前,地政士應檢附其於四年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構)、學校、團體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換發開業執照。屆期未換照者,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最近四年內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依前條規定,重行申領開業執照。換發開業執照,得以於原開業執照加註延長有效期限之方式為之。第一項機關(構)、學校、團體,應具備之資格、認可程序及訓練課程範圍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