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勳】評論
A告知:告知案主,為對案主使用,所以A為錯誤之選項。
【莊福元】評論
告知的義務: 工作者有必要告知案主其可以接受的服務內容、時間長短、可能面臨的危險、成功的可能性、費用和機構的相關政策。
【行不行?絕對沒問題!】評論
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