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功能式微的原因?
(A)柔性政黨的興起
(B)行政權的擴張
(C)立法部門結構性的弱點
(D)公民投票的普遍實施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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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每分每秒都在創造,再創造】評論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功能式微的原因?(A)柔...

黃詩茜】評論

國會功能式微之原因1.有紀律的政黨興起:...

as】評論

一、有紀律的政黨興起十九世紀末,群眾黨(Mass party)興起,政黨結構由鬆散趨於紀律嚴明,議員根據良知判斷,代表選民的角色削弱。政黨取代國會成為代表民意的主要代理者,國會成為辯論殿堂的功能,因議員對政黨的忠誠及政黨能支配議員投票而降。內閣制尤其明顯,國會多數黨議員對政黨的效化,亦即政府的效忠,因為政府是由多數黨領袖級議員所組成。因而國會的多數議員實際上扮演政府護航者的角色,國會整體所從事者絕非主動立法或積極監督制衡。二、行政權擴大十九世紀中葉以前,個人自由主義、經濟放任主義思想流行,經濟問題應由個人解決,政府應少干涉。因而政府的任務應限於保護私產,維持治安,抵禦外侮,提供人民自由競爭的環境,扮演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