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世界上多數國家從 1960 年代起,陸續將投票年齡從 21 歲下修至 18 歲,因應世界潮流,我國朝野也有投票權年齡下修的共識。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修法的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人民連署提案後,逕由公民投票決定
(B)行政院院會提案,交由立法院表決通過
(C)立法院提案表決通過後,由公民複決
(D)立法院提案表決後,交憲法法庭審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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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牛奶】評論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

林志聰】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 第 12 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萬晉宏】評論

(A) 人民連署通過後,經由立法院提案表決通過後,再由公民投票決定

m9240213】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