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評論
(A) 五年以下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 第 101 條自來水事業所供應之水,不合第十條規定標準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鍰。自來水事業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職司水質清潔之受僱人,明知自來水事業所供應之水,不合第十條規定標準而仍繼續供應,致引起疾病災害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供應不合第十條規定標準之水,致引起疫病災害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金。
【娃兒甜心】評論
依自來水法第七章罰則第 101 條2.自來水事業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職司水質清潔之受僱人,明知自來水事業所供應之水,不合第十條規定標準而仍繼續供應,致引起疾病災害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