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下列何者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擬制遺產的課稅範圍?
(A)甲死亡前2年內贈與前妻的土地,但前妻已於甲死亡前出售該土地
(B)乙死亡前2年內贈與岳母的上市股票,但該股票於乙死亡前已終止上市
(C)丙死亡前1年內贈與配偶的不動產,但配偶已於丙死亡前出售該不動產
(D)丁死亡前於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轉存長子銀行帳戶的存款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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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110高考我要上榜】評論

遺產贈與稅法第15條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

Tinajiang】評論

擬制遺產:死亡年兩年內贈與配偶、民★1138...

小承】評論

補充選項(D)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而其繼承人對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不能證明其用途者,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仍應列入遺產課稅。」換句話說,可以證明則不計入擬制遺產的課稅範圍。反之,若不能證明的話,就要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