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院因施政方針變更而向立法院報告不欲執行法定預算時,如立法院作成反對決議,即屬對政策變更之異議,具有確認法定預算效力之作用
(B)行政院如認立法院通過之預算案窒礙難行,得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提出覆議
(C)行政院如認為立法院決議之條約案有窒礙難行之處,得逕將該決議案移請立法院覆議
(D)如立法院針對行政院之施政方針變更作成反對決議,行政院並無移請立法院覆議之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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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tpa357160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c選項錯誤為得逕自憲法增修條文第3...

【用戶】ㄤ ㄤㄤ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所以要經總統認可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