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某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業者選定的場所必須至少距離學校一千公尺以上。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系爭距離規定可能侵害人民的營業自由
(B)以自治條例訂定距離規定並未牴觸法律保留原則
(C)系爭距離規定涉及工作地點的選擇,屬於對職業選擇自由的限制
(D)系爭距離規定如對人民的營業活動產生實質阻絕的結果時,應受較嚴格的比例原則審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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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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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ㄤ ㄤㄤ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738解釋文:電子遊戲場業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一款第一目規定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符合自治條例之規定,尚無牴觸法律保留原則。理由書:人民營業之自由為憲法第十五條工作權及財產權所保障之內涵。人民如以從事一定之營業為其職業,關於營業場所之選定亦受營業自由保障,僅得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為必要之限制 惟其內容仍不得牴觸憲法有關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規定、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