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評論
若不採行強制投保方式,而採行任意投保方式辦理,則難免會發生逆選擇現象,那就是風險及需求較高,負擔能力較弱的人,多想透過參加保險,而獲得幫助與保障,其結果就很容易形成弱體保險,使保險業務難以正常經營,保險制度也難以健全發展。因此,各種社會保險包括全民健康保險在內,為求避免逆選擇發生,使人生不幸事故等風險更趨分散,社會互助更能發揮作用,才必須採行強制投保方式經營辦理。https://www.nhi.gov.tw/News_Content.aspx?n=EFF40B3ED686AC1A&sms=507DCB7041364C26&s=63C0E39D1C9CA6C5當被保險人自付額費用不高時,被保險人可能要求更高價、詳盡卻不一定必要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