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宜沂】評論
支持性服務是針對家庭結構仍完整,但家庭關係失調、緊張,導致家庭產生壓力時所提供的服務。此類型的服務以家庭為基礎,主要目的在增強親職能力及修復家庭功能,期使能改善家庭關係。支持性服務依照服務目標不同,可再區分為:「臨時/短期托育」、「日間托育」、「安親課輔」、「成長教育1-教育活動」、「成長教育2-支持活動」、「休閒服務」、「學前啟蒙服務」及「志工關懷」。1.支持性兒童福利服務:是在支持或增強家庭滿足兒童各種需要的能力,使原生家庭成為兒童的最佳成長場所,所以不是以機構。ex:兒童與家庭諮商輔導、發展遲緩兒童療育服務、未婚媽媽及其子女服務等。2.補充性兒童福利服務:目的在彌補家庭對其子女照顧功能不足或不適當的情況。ex:托育服務、兒童在宅服務、經濟補充方案、家務員服務等。3.替代性兒童福利服務:目的在針對兒童個人的實際需求,提供一部分或全部替代家庭照顧的功能。ex:寄養服務、收養服務、機構教養等。4.保護性兒童福利服務:是對遭受虐待的兒童加以保護。ex:身體虐待、性虐待、心理虐待、疏忽等。資料來源:http://sword.caseru.org/Docs/Manual/5.htmlhttps://blog.xuite.net/st868221/twblog/126832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