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據桃園捷運公司開放旅客攜帶自行車搭乘捷運應行注意事項中之部分規定為:
「(1)攜帶自行車單程票採人車合併收費,每張車票僅限 1 人攜帶 1 輛自行車使用,出站回收。人車須一同進出車站。
(2)嚴禁使用電扶梯。
(3)車站內外之樓梯、電梯(每次使用最多限 2 輛自行車)及無障礙坡道均可使用,並僅可牽行不可騎乘或滑乘。」
依據以上三項規定,請問以下何者是可以出現的行為:
(A)電扶梯上無人牽行自行車的情況下,可以牽行自行車搭乘電扶梯
(B)電梯中已有 2 人攜帶自行車的情況下,仍可以攜帶自行車搭乘電梯
(C)樓梯上已有 2 人牽行自行車的情況下,仍可以牽行自行車行走於樓梯
(D)可以於無障礙坡道上滑乘自行車,唯須注意禮讓行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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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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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電扶梯上無人牽行自行車的情況下,可以牽行自行車搭乘電扶梯 → 違反規則(2)(B)電梯中已有2人攜帶自行車的情況下,仍可以攜帶自行車搭乘電梯 → 違反規則(3)(C)樓梯上已有2人牽行自行車的情況下,仍可以牽行自行車行走於樓梯 → 規則(3)(D)可以於無障礙坡道上滑乘自行車,唯須注意禮讓行人 → 違反規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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