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下列何者非投信投顧公會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訂定之目的?
(A)提昇業者自律精神
(B)維護事業專業形象
(C)保障投資收益
(D)保障投資人權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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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第二條   本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為經營、辦理或推展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全權委託投資與境外基金相關業務,從事廣告、公開說明會及其他營業活動時,應恪遵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相關法令規定及本行為規範,以提升自律、維護專業形象並保障投資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