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兒】評論
(一)身心障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1. 訂定與檢討時間: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B)訂定其個別化教育計畫,其餘在學學生之計畫則應於開學前訂定,且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Manzi】評論
特教法修法囉!修正日期112年6月21日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轉學生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新生應於開學前訂定初步個別化教育計畫,並於開學後一個月內檢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