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oniachen6312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票券金融管理法(107.12.05華總一經字第10700131001號令修正) ->第4條七、經紀:指票券商接受客戶之委託,以行紀或居間買賣短期票券、債券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