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夫妻之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其結婚或離婚之效力,依:
(A)行為地之規定
(B)設籍地區之規定
(C)臺灣地區之法律
(D)大陸地區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1643
統計:A(72),B(72),C(1095),D(3),E(0)

用户評論

【用戶】黃詳達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3 條

【用戶】via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剛看到題目不小心想成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用戶】Chi Chen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比較:涉外民事法律§47婚姻之效力,依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無共同之本國法時,依共同之住所地n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兩岸關係條例§53夫妻之一方為台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其結婚或離婚之效力,依台灣地區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