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iyii】評論
彰權益能涵蓋個人與環境兩個要素,個人要有內發的權能,必須環境提供機會。也提到彰權益能包括兩部分:一是促能經驗,組織中提供此種經驗以發展個體的自主、選擇、控制與責任;二則是個體可以展現既有的能力,並學習運作所需的新能力。故而,人們如果在相互對話與一起工作中開展權能,將使整個社群也能彰權益能。社群的權力結構重組,讓成員參與決策過程,如此,社群環境將可提供個體更多的促能經驗,結果除了可改善個人的生命處遇外,同時也可改進整個社群的發展。因此,當談個人彰權益能時,必與社群彰權益能相連結,許多論者均視個人與社群為相互依賴與增強的關係~~~節錄自《當代教育研究》季刊第十四卷第一期
【海棠魚】評論
彰權益能評鑑: D. Fetterman所提倡,四大核心概念1. 彰權益能2. 參與民主3. 自我決定4. 社群
【-.-】評論
彰權益能評鑑:使用評鑑的概念、技術與發現,涵育改進與自我決定。評鑑有三個目的:1.評鑑是為了發展2.評鑑是為了績效責任3.評鑑是為了知識彰權益能評鑑旨在「發展」;它尋求人們、方案、及機構的發展。此外,彰權益能評鑑所設計之架構與方法,亦能測量方案結果,也投注於知識之創造,故亦具「績效責任」與「創造知識」之目的。應由實施教育方案的現場當事人員辦理自我評鑑。四大核心概念:1. 彰權益能2. 參與民主3. 自我決定4. 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