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遭人指控性侵,承辦警察逕以電話通知之方式,要求甲前往警察分局接受詢問。甲於 18 時 40 分自行到警局,詢問時雖被告知得選任辯護人,惟拒絕夜間詢問。之後,甲委任之律師乙到場,同意接受詢問,卻等到半夜一點多仍未開始詢問,乙乃先行離開,警察直到二點多才加以詢問,警詢時律師並未在場。
【題組】⑴警察不依規定使用通知書,是否違背法定程序?(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3883
統計:A(3),B(42),C(8),D(14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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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優格】評論
第 4 條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文字為準。第 5 條關於一定之數量,以文字或號碼為數次之表示者,其表示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最低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