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關於立法院院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院長由立法委員互選之
(B)立法院院長須由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擔任
(C)立法院院長為立法院會議之主席
(D)立法院院長為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之主席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6296
統計:A(3),B(242),C(9),D(16),E(0)

用户評論

【用戶】y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 第 66 條  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之。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正、副院長之產生)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 立法院院長、副院長不得擔任政黨職務,應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

【用戶】y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 第 66 條  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之。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正、副院長之產生)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 立法院院長、副院長不得擔任政黨職務,應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