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奇霖】評論
常業.連續都廢除了
【一緒に頑張ろう】評論
加重竊盜罪之成立,先犯刑法第320條並且又有刑法第321條的情形之一
【我要當警察】評論
已刪除連續犯,已刪除連續犯,已刪除連續犯,已刪除連續犯,已刪除連續犯,已刪除連續犯,已刪除連續犯,已刪除連續犯,已刪除連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