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檢察官偵查甲搶劫富商涉嫌強盜案,對甲施以合法通訊監察。檢察官監聽甲與案外人乙電話內容得知,甲向乙表示要搶劫富商,欲向乙購買手槍 1 把。其後,甲被逮捕時,持有之手槍正是向乙所購買。案經檢察官以共同被告起訴甲、乙。法官行準備程序時,甲、乙皆否認犯罪。甲之辯護人主張,甲、乙之監聽內容屬於傳聞,並無證據能力,並聲請傳喚乙到庭接受詰問。審判期日,乙已逃逸無蹤,傳喚無著。法院播放監聽錄音帶後,採認甲、乙電話通訊內容作為甲有罪之證據。甲案確定後,乙被逮捕歸案。審判期日,被告乙聲請傳喚證人甲到庭接受詰問,但甲行使拒絕證言權而未陳述。法院播放監聽錄音帶後,採認甲、乙電話通訊內容作為乙有罪之證據。試問:本件法官判決甲、乙有罪之採證合法性。(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50121
統計:A(7867),B(233),C(119),D(6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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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gimmy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特別法優先普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