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關於公務員身分創設、變更、消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於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時有受監護宣告者,應撤銷其任用
(B)受免職處分者,喪失公務員身分
(C)停職期間之公務員具有公務員身分
(D)留職停薪者,暫時喪失公務員身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5251
統計:A(10),B(13),C(52),D(231),E(0)

用户評論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休職 停職 留職停薪 仍具公務員身分

【用戶】老皮好聰明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之消極資格)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八、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   九、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公務人員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