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A)策略聯盟是指二家以上公司為了共同利...
【木白柏】評論
二個或二個以上獨立的企業,依循雙方互惠原則且著重以長期合作之方式,為某些利益所做的結盟稱為策略聯盟。所謂「合併」,係指兩家或兩家以上之公司,訂立「合併契約」,依《公司法》之規定,免經清算程序,歸併成一個法律主體,其原有之一家以上公司歸於消滅,而消滅公司法律上之權利義務,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公司概括承受。所謂「收購」,即「資產收購」或「股份收購」;前者指收購公司僅對於被收購公司某一部分營業或資產有興趣,而與被收購公司訂立「資產收購契約」,受讓該部分之營業或資產,對被收購公司其他對外之權利義務不概括承受;後者指收購公司針對標的公司股東持股進行收購,以取得標的公司之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