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依洗錢防制法規定,有關無正當理由收集金融機構帳戶予以罪刑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收集之帳戶包括虛擬通貨平台帳號或第三方支付帳號
(B)以期約或交付對價使他人交付或提供帳戶
(C)透過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收集
(D)取得帳戶才構成犯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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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剎雨】評論
洗錢防制法 第十五條之一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向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申請之帳號(A),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