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儀軒】評論
不為己甚:不做太過分的事
【Hui】評論
(A)他「趕盡殺絕(全部趕走,斬殺乾淨。形容極為狠毒,不留餘地。)」,不為已甚(不做過分的事(已甚:過分)。後多指對人的責罰或批評要適可而止。)(B)他做事不得要領,「事倍功半(花了加倍的力量,卻只收到一半的效果。)」(C)他什麼都貪,真是「一介不取(一絲一毫不苟取。形容人清廉不苟。)」(D)他對自己非常有信心,真是「妄自菲薄(毫無根據地看不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