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之情形,下列何者不屬之?
(A)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
(B)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C)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D)拒絕配合酒測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9459
統計:A(2),B(2),C(2),D(142),E(0)

用户評論

【用戶】葉子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0 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 虞時。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