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警察依法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期間不得逾幾日?
(A) 10 天
(B) 20 天
(C) 30 天
(D) 2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4839
統計:A(0),B(0),C(53),D(4),E(0)

用户評論

一定要考上】評論

22條3項

葉子】評論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2條第3項前項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期間不得逾三十日;扣留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不得逾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