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關於訴訟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訴訟權之保障應及時有效
(B)人民訴請法院救濟,為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
(C)二級二審之訴訟制度有違訴訟權之憲法保障
(D)暫時權利保護制度旨在確保有效之訴訟權保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4516
統計:A(216),B(82),C(3216),D(206),E(0)

用户評論

Mia】評論

二級二審=選舉訴訟=因應快速=合憲

我是小安】評論

二級二審 無違背訴訟制度 (選舉訴訟)

蘇晨】評論

暫時性權利保護係屬程序問題,普通法院或行政法院若欲為之則係以「裁定」方式作成。.停止執行只是暫時性權利保護措施,對已執行之財產部分無法回復原狀。.定義: 在行政救濟在行政救濟程序中乃有賦予人民請求原處分執行停止或一經提起救濟即生停止原處分執行之效果,以及依聲請暫時地賦予人民請求標的內容之法律效果獲定暫時之法律狀態等訴訟上之權利或法律地位。此一制度即為暫時權利保護制度(Vorlaeufige Rechtsschutz) 。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二級二審 無違背訴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