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中華民國人民在美國犯下列何種犯罪,仍有中華民國刑法的適用?
(A)偽造貨幣罪
(B)通姦罪
(C)普通傷害罪
(D)偽造私文書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5862
統計:A(45),B(3),C(7),D(3),E(0)

用户評論

myan】評論

刑法第七條我國人民在國外涉及刑法需最輕本期三年之罪偽造文書1年一以下通姦罪1年以下偽造貨幣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937 Joy】評論

刑法第 5 條 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一、內亂罪。二、外患罪。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五、偽造貨幣罪。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十一、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之加重詐欺罪。

Sunny Su】評論

第五條只罰偽造公文書、公印文、行使偽造公文書,而不罰偽造私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