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8 原告甲列乙為被告,起訴請求法院裁判分割共有 A 地。乙抗辯:甲、乙間已有分割協議云云;甲則主張,該協議係受詐欺所締結,已為撤銷之意思表示云云。受訴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分割協議存在時,下列選項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法院應逕以無理由駁回甲之請求而無須為任何闡明
(B)受訴法院得闡明甲是否追加請求依協議分割 A 地
(C)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要件事實與分割協議共有物之要件事實並不相同,就分割協議之請求不該當於訴之追加要件「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故原告不得為訴之追加
(D)非經被告同意,原告不得為追加依協議分割 A 地之請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7541
統計:A(4),B(29),C(11),D(3),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