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評論
為了因應家庭功能的逐漸解組,滿足福利照顧、安養照護及經濟安全的保障, 政府於1980 年通過了「老人福利法」、「社會救助法」與「殘障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前身)等三法,成為台灣社會福利發展重要的指標。 參考資料http://www.ccswf.org.tw/files/7100/13/%E4%B8%BB%E9%A1%8C%E6%BC%94%E8%AC%9B--%E8%A9%B9%E7%81%AB%E7%94%9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