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為避免法律條文重複而謀立法之便宜起見,明定某種事項應引用與其類似事項之規定,係屬下列何者?
(A)類推
(B)準用
(C)推定
(D)視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4913
統計:A(1346),B(2935),C(153),D(11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法緒

用户評論

YT】評論

區別A B 選項類推適用:法律“沒有明確的文字規定”的情況下,比照相應的法律規定加以處理的推理。

a123229a】評論

白話一點有錯還請幫忙 糾正(A)類推 針對A案件 可以用B判也可以用差不多的C判(B)準用 針對A案件 B法裡定有明文用C判(C)推定 事實上不存在 就在法律裡假設他存在            可以舉證推翻(D)視為 事實上不存在 就在法律裡當作他存在            不能夠舉證推翻

2017移民一定上】評論

本題: 為避免法律條文重複而謀立法之便宜起見,明定某種事項應引用與其類似事項之規定,係屬下列何者?明定,條文上有寫,不想再重複其他法已有的規定,用"準用"兩字未定,但適用法律時有困難,"類推適用"其他法律但是!!你還是會在某些法上看到明列"類推適用"這四個字,別混淆,這是立法者水準太...

derek801204】評論

為避免法律條文重複而謀立法之便宜起見,明定某種事項應引用與其類似事項之規定,係屬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