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da】評論
1.具法律人格2.企業化營運
【anita huang】評論
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前項特定公共事務須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專業需求或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者。二、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三、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行政法人應制定個別組織法律設立之;其目的及業務性質相近,可歸為同一類型者,得制定該類型之通用性法律設立之。
【唐唐】評論
6 下列何者並非行政法人之特徵? (A)組織採委員制 (B)具有法律人格 (C)企業化經營 (D)達成特定公共行政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