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工作人員如在每一曆年內因病缺勤之日數連續或間斷超過多少日,須自為職級及職程之效力而計算之年資內扣除超出之缺勤日數?
(A) 十日
(B) 十五日
(C) 二十日
(D) 三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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