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藥局販賣之衛生棉條,經抽驗,含金黃色葡萄球菌,則該產品為藥事法所稱之:
(A)妨害衛生之物品
(B)不良衛生之物品
(C)不良醫療器材
(D)劣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3023
統計:A(163),B(84),C(1538),D(18),E(0)

用户評論

張庭維】評論

妨害衛生之物品: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24條 (化妝品)不良醫療器材:藥事法23條 (醫療器材)

張凱越】評論

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 24  條妨害衛生之物品:一、未經核准或備查而擅自輸入或製造者。二、來源不明者。三、使用醫療或毒劇藥品超出本條例第二十條所定之基準,而未達治療疾病最低有效量者。四、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有妨害衛生之物品。-第 17  條  來源不明之化妝品或化妝品色素:一、無法提出來源證明者。二、提出之來源經查證不實者。三、標籤、仿單未刊載製造或輸入廠商名稱或地址者。

吳培楷】評論

不良醫療器材之定義:本法所稱不良醫療器材,係指醫療器材經稽查或檢驗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使用時易生危險,或可損傷人體,或使診斷發生錯誤者。二、含有毒物質或有害物質,致使用時有損害人體健康者。三、超過有效期限間或保存期限者。四、性能或有效成分之質、量或強度,與核准不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