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衛生主管機關可派員檢查藥物製造業者、販賣業者之處所設施及有關業務
(B)衛生主管機關抽驗藥物時,依法可直接抽驗不出具單據
(C)衛生主管機關抽驗時,為避免抽驗檢體不夠,可以抽超過檢驗必需之量
(D)衛生主管機關抽驗藥物時,必須價購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53958
統計:A(1844),B(23),C(27),D(39),E(0)

用户評論

謝萊意】評論

藥事法第 71 條:衛生主管機關,得派員檢查藥物製造業者、販賣業者之處所設施及有關業務,並得出具單據抽驗其藥物,業者不得無故拒絕。但抽驗數量以足供檢驗之用者為限。…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 25 條:國外輸入或國內產銷之化粧品及化粧品色素,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得派員持憑證明文件,赴各廠商抽查或檢查;必要時,得以原價抽取樣品,檢查其品質,廠商不得無故拒絕。化粧品或化妝品色素必要時可價購,藥品不必

Yoyo】評論

D: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5條國外輸入或國內產銷之化粧品及化粧品色素,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得派員持憑證明文件,赴各廠商抽查或檢查;必要時,得以原價抽取樣品,檢查其品質,廠商不得無故拒絕。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為前項之抽查或檢查,廠商不得無故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