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拉菲爾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不完全給付:是指債務人提出的「給付」,不合債的本旨。加害給付:是指因債務人的履行行為有瑕疵,使債權人的其他利益受到損害。瑕疵給付:指債務人所為的給付含有瑕疵。給付不能:係指在給付期或債務人得為給付之時期有不能給付之情形。
【用戶】Vivin W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不完全給付 民法227條第一項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 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法官表示所謂「不完全給付」是指債務人提出的「給付」不合債的本旨因此債權人可以行使相關權利。在本案中賣家黃某交付給買家李某的機車是輛贓車既然已無法補正李某自可依民法相關規定向黃某請求損害賠償。 附上新聞中的例子: 重機組裝車零件「贓」 賣方判賠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24/today-south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