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 Muyin】評論
第二十九條(委辦規則之訂定)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 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之;其名稱準用自治規則之規定。
【Novia Wang】評論
謝謝大家不吝分享~~(好溫暖^^)
【判官】評論
這題好像沒有為什麼,法條就是這麼寫,規則就是這麼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