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有關訴願之主體與客體之敘述,何者正確?
(A)訴願之主體是以自然人為限
(B)地方自治團體等公法人不得提起訴願
(C)訴願之客體僅限於受損害相對人之權利,不包括第三人
(D)行政機關在例外情形亦得作為訴願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8295
統計:A(94),B(52),C(155),D(3383),E(0)

用户評論

Vic Lu】評論

a b c 很明顯都錯ㄚa.訴願之主體是以自然人為限<=法人也可以ㄚb.地方自治團體等公法人不得提起訴願<=當然可以c.訴願之客體僅限於受損害相對人之權利,不包括第三人<=包含第三人

Hui-Ying Chou】評論

又按訴願法第18條自然人、法人、非法人之團體或其他受行政處分之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得提起訴願。

黃昱仁】評論

提起訴願之要件詳細規定於訴願法之相關條文中,摘錄其重要者包括:(一) 主體(訴願法第1條、第1 8條):人民(自然人、法人、非法人之團體等)及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等之受行政處分之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二) 客體(訴願法第1條、第2條):違法或不當之行政處分、違反義務之消極行為(對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

阿柄必勝】評論

訴願第18裡,並不包适行政機關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