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現行法規,下列何者非為資賦優異學生向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重新評估申請之主要考量重點?
(A)適應不良
(B)優勢能力改變
(C)家長意願改變
(D)有其他特殊需求考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0749
統計:A(28),B(94),C(462),D(8),E(0)

用户評論

【用戶】Nathan Che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23條經鑑輔會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或資賦優異學生,遇障礙情形改變、優弱勢能力改變、適應不良或其他特殊需求時,得由教師、家長或學生本人向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重新評估之申請;其鑑定程序,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主管機關並得視需要主動辦理重新評估。前項重新評估,應註明重新評估之原因;身心障礙學生應檢附個別化教育(支持)計畫,資賦優異學生應檢附個別輔導計畫。

【用戶】Nathan Che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23條經鑑輔會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或資賦優異學生,遇障礙情形改變、優弱勢能力改變、適應不良或其他特殊需求時,得由教師、家長或學生本人向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重新評估之申請;其鑑定程序,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主管機關並得視需要主動辦理重新評估。前項重新評估,應註明重新評估之原因;身心障礙學生應檢附個別化教育(支持)計畫,資賦優異學生應檢附個別輔導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