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依下列何種程序進行?甲. 轉介、申請或推薦乙. 教育需求評估丙. 蒐集相關資料丁. 綜合研判
(A)甲乙丙丁
(B)甲丙乙丁
(C)丙甲乙丁
(D)丙甲丁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9737
統計:A(36),B(309),C(89),D(50),E(0)

用户評論

【用戶】林淑燕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轉介、申請或推薦→蒐集相關資料→教育需求評估 →綜合研判

【用戶】林淑燕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轉介、申請或推薦→蒐集相關資.....看完整詳解

【用戶】Pi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依照《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21條:身心障礙學生及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依轉介、申請或推薦,蒐集相關資料,實施初步類別研判、教育需求評估及綜合研判後,完成包括教育安置建議及所需相關服務之評估報告。前項鑑定,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應於每學年度上、下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辦理,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時程,應採入學後鑑定。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因專業考量、資源分配或其他特殊需求而有入學前鑑定之必要者,應經鑑輔會審議通過後,由主管機關核定實施,並報教育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