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Wen Chen】評論
第 114 條自候選人完成登記日起,至選舉投票日之翌日止,國家安全局應協同有關機關掌理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之安全維護事項;其安全維護實施辦法,由國家安全局定之。
【Mickey Tsai】評論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1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