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n Lin】評論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lawrela.aspx?lsid=FL000001&ldate=19470101&lno=107,108,109,110,111 司法
【一定成功】評論
憲法第107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 外交。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四 司法制度。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八 國營經濟事業。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十 度量衡。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genlan】評論
基本上,比較廣義且抽象的項目就是中央,而狹義且較具體就可能涵蓋地方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