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關於行政程序法上和解契約合法要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必須存在事實或法律關係不確定情形
(B)必須不確定情形無法經由職權調查予以排除
(C)和解契約目的在於更有效達成行政目的
(D)和解契約應經上級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締結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63122
統計:A(35),B(63),C(23),D(763),E(0)

用户評論

【用戶】CC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36條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