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1.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法中對於公務人員權益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各機關應提供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必要之機具設備及良好工作環境
(B)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執行職務,應提供安全及衛生之防護措施
(C)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現場長官認已發生危害或明顯有發生危害之虞者,應充分授權公務人員自行決 定是否暫時停止執行
(D)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如係因公務人員故意或重大過失所導致,其服務機關仍應延聘律師為 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但應向該公務人員求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6757
統計:A(4),B(0),C(280),D(59),E(0)
用户評論
【用戶】106-警察.上榜了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C)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現場長官認已發生危害或明顯有發生危害之虞者,得視情況暫時停止執行
【用戶】fangda199112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0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現場長官認已發生危害或明顯有發生危害之虞者,得視情況暫時停止執行。第22條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服務機關應輔助其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 前項情形,其涉訟係因公務人員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應不予輔助;如服務機關已支付涉訟輔助費用者,應予追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