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小華某年元旦隔日收到在網路上向李四私人購買的影片 DVD, 李四再三保證商品無瑕疵並約定「貨品既出,概不退貨」,不料小華看完後發現劇情不佳,且不喜歡 DVD 的設計,於是在同年 1 月 8 日依《消費者保護法》向賣家要求退貨,但是遭拒絕,請問何者拒絕退貨之理由正確?
(A) 因已超過七天猶豫期間,故李四可以拒絕退貨
(B)具有著作權之貨品本來即不得主張七天猶豫期間
(C) 李四並非企業經營者,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D)小華一經下訂即同意契約規定且放棄退貨權利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8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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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i】評論

(B)具有著作權之貨品本來即不得主張七天猶豫期間法規名稱: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9 條1.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2.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透過「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具體規定出七個通訊交易不適用七日鑑賞期的情形,以及不適用的原因:1、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2、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3、報紙、期刊或雜誌。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6、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7、國際航空客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