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根據民國93 年06 月23 日修正公告之「特殊教育法」的規定,各級政府應按年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之:
(A)5﹪
(B)6﹪
(C)4.5﹪
(D)10﹪。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02941
統計:A(82),B(1),C(164),D(0),E(0)

用户評論

蘇企鵝】評論

看不到選項  無法作答 ~

YU】評論

選項有誤請更正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 預算百分之四.五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8. 根據民國93 年06 月23 日修正公告之「特殊教育法」的規定,各級政府應按年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之:(A)5﹪ _(B)6﹪ _(C)3﹪ _(D)10﹪。修改成為28. 根據民國93 年06 月23 日修正公告之「特殊教育法」的規定,各級政府應按年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之:(A)5﹪ (B)6﹪ (C)3﹪ (D)10﹪。